东平镇某山庄内存放的木炭接连被盗。究竟是谁对这些不怎么值钱的“黑东西”感兴趣? 近日,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林某、林某某提起公诉。
2020年10月24日,被告人林某到博白县东平镇某山庄附近,趁无人之际,将被害人李某场内的木炭盗走。
同年10月27、28、29日,被告人林某、林某某两人经商量后到博白县东平镇某山庄附近,将被害人李某场内的木炭盗走。
2020年10月29日,被告人林某某到博白县东平镇某山庄附近,将被害人李某场内的木炭盗走。
经鉴定:李某被盗木炭共计795.6斤,价值人民币1591元。
2020年11月3日,林某、林某某二人因吸毒,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。同年11月18日,上述两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被告人林某、林某某经商量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,涉嫌盗窃罪。